立法院将审查《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恤条例》等修正草案,国立大学校院协会今(12)日呼吁,新制在照顾新进公教人员之余,也应给现制人员保障与选择权利,应给现制人员保障与选择新旧制的权利,让高教揽才与留才并重。

行政院与考试院提出的公教退抚新制,即民国112年7月1日后初任的公教人员将採取确定提拨制,由于个人退休金专户和退抚基金脱鉤,不必面对退抚基金破产威胁,加上可自主管理投资,对于日后高教揽才也有助益。

国立大学校院协会发现,官版草案排除现制人员转入新制的机会。尤其我国教授薪资仅有周遭国家的3分之1到2分之1,产业界更是捧着高薪加入抢人大战。

国立大学校院协会认为,揽才留才已属不易,年改更让可用「高额稳定退休金」吸引人才的力道大减,未来又不允许现制人员选择结清年资带到新制,恐让高教人才流失更趋严重。

国立大学校院协会也指出,私校退抚储金允许校方斟酌财务状况与发展重点,为教职员增加提拨,藉此揽才留才,然而官版新制并未有让雇主增额提拨的机制,这使得国立大学在国际人才竞争中少了一项可用的筹码。

为了同时顾及高教揽才与留才,国立大学校院协会呼吁,应留给现制人员选择新旧制的权利,或给予增加学术研究加给等补助措施,减少新旧制造成的不公平性。同时,新制也应考量纳入雇主增额提拨的机制,让高教揽才留才更为灵活,才是台湾发展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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