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规模破兆元的免保证商业本票(免保票)成为打炒房漏洞,金管会祭新规。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12日宣布修正免保票自律规范,订定发行人的发行免保证商业本票余额,不得超过该发行人净值的3倍,逾限者给予3年内降至3倍的缓衝期。
童政彰指出,近五年来票券市场免保证商业本票发行余额成长快速,从2017年底1兆407亿元一路成长到2022年3月底的1兆5,599亿元,少部分发行人的「发行免保票发行余额」占「净值」倍数甚至达十倍,有偏离健全财务结构之虞。
童政彰进一步分析,发行免保票的若是国营企业,像中油、台电等,因为本身净值较高,所以不会有比重过高的问题,但现在免保票市场占比超过25%的融资租赁业,免保票发行余额占净值倍数都偏高,大部份已超过三倍,甚至之前最高有到十倍者,因此此次新增限制发行人发免保票的余额,不得超过该发行人净值的3倍,逾限者给予3年内降至3倍的缓衝期。该修正后自律规范业经金管会备查,票券公会已于近日内转知各票券商遵循办理。
童政彰表示,金管会于2021年12月29日函请票券公会研议规范票券商承销免保证商业本票时,应检视发行人的免保票发行余额占净值倍数,并考量发行人所需调整期间,採逐步调降之方式进行调整。经票券公会衡酌维护票券市场免保证商业本票的品质,及避免对企业短期资金筹措产生过大衝击,订定三倍的上限。
童政彰表示,金管会已请票券公会加强向会员机构宣导本次修正内容,8家专营票券商、兼营票券商共43家都要符合此规范。且各票券商应将本次修正重点纳入内部作业规范及落实执行,以共同维护票券市场信用工具的品质。
童政彰表示,票券商在办理免保证商业本票业务时,要确实依票券金融管理法规定,对发行商业本票的公司详实办理徵信调查,查证其发行计画及偿还财源,并核实评估资金需求合理性。金管会亦将持续关注票券商办理承销免保证商业本票之作业及市场运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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