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老、酒」(机车族、年老长者、酒驾)是交通事故的高危险群,各警察机关屡屡在各项集会或网路群组中,针对这3类族群再三提醒,希望透过高强度的宣导加上严密执法,能够藉此降低事故发生率。
鼓山分局旗津分驻所警员刘育贤、杨凯迪于14日傍晚,巡经中洲三路停等红灯时,发现一名老翁骑机车急煞,差点追撞前方休旅车,员警上前关心并提醒老翁注意行车安全,没想到一靠近却闻到老翁身上散发浓浓酒味,言谈中老翁囫囵其词、言不及义,经实施酒精检测,酒测值达0.27mg/L,已明显超标,警方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法办。
旗津所所长郭志远表示,辖区中洲三路属易肇事路段,平日即叮嘱同仁需加强该路段巡守及违规取缔。员警于14日下午5点多巡经中洲三路高科大旗津校区,在路口停等红灯时,发现后方一辆机车疾驶而来,在员警面前紧急剎车,还差点追撞前车,原来曾姓老翁(72岁)刚从友人家餐叙结束准备返家休息,餐叙中有小酌几杯,心存侥幸认为离家仅500公尺之远,便骑机车回家,没想到因紧急剎车引起警方关心,酒后驾车也因此露馅。
鼓山分局长蔡鸿文呼吁,酒驾新法已于3月31日上路,酒驾未肇事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万元以下罚金;酒驾肇事致人于死者,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万元以下罚金;致重伤者,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万元以下罚金。「10年内第2次酒驾累犯者」公路主管机关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并将同车乘客「连坐罚」金额,提高至60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民眾喝酒后切勿心存侥幸, 酒后驾车不只自己受害,也会连累其他无辜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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