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家住台中的8旬施姓老翁,因不满自家天花板有幼猫跑来跑去大受干扰他,竟抓起3只幼猫装进鞋盒,并塞入塑胶袋后打死结丢入排水沟,直到邻居听见猫叫,前往察看后发现已有1只幼猫死亡、2只幸存,于是报请动保处调查才查出施姓老翁所为,法院认为他不尊重生命且毫无悔悟,一审判刑3月,经上诉后,二审考量施翁有失智,因此维持原判决,给予缓刑2年,全案确定。

根据判决,施姓老翁于民国109年7月20日,有3只幼猫在天花板奔跑,自认大受打扰,于是将3只尚存活之幼猫抓下来后,放入附盖之鞋盒内,再装入白色塑胶袋中,且于该塑胶袋之束口处插入木棒并打死结,将之丢弃在台中市某处排水沟内。

因在该排水沟附近上班之男子,听闻持续许久之猫叫声,察觉有异,于是前往排水沟查看,并将塑胶袋捞起,撕开塑胶袋后,发现竟然是1只自鞋盒中挣脱之幼猫在发出叫声,但困在鞋盒中之其中1只幼猫已死亡,另1只在鞋盒中之幼猫则十分虚弱无法发出叫声,于是立刻通报臺中市政府动物保护防疫处,经警调阅相关监视器画面后,才查获老翁恶行。

法官调查,施姓老翁犯案时已80余岁,在社会上已歷练数十年,尚能将3只幼猫放入塑胶袋中,且于该塑胶袋之束口处插入木棒并打死结,再将之丢弃排水沟内,可见其为智虑成熟之成年人,对于将幼猫任意丢弃排水沟内,将对幼猫造成重大伤害而死亡数可以预见事实,但仍犯下任意宰杀动物之犯行,犯行明确。

一审法官审酌,施姓老翁不知尊重自然生命,仅因对该3只幼猫在其住宅天花板上跑来跑去造成声响而心生不满,就故意将该3只幼猫放入附盖之鞋盒再放入塑胶袋内,于束口处插入木棒并打死结后丢弃至有水之排水沟内,致使一只幼猫死亡,手段残忍,轻蔑动物生命。

且犯后虽于侦讯时一度坦承犯行,但竟又辩解称其放置之排水沟没有水,塑胶袋没有打死结,显见其对上开凶残手段残害生命一事并未真诚悔悟,一审依违反动保法判3月。

经上诉后,二审考量施姓老翁有失智、犯后坦承,维持原量刑但给予缓刑2年,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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