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今(20日)表示,政府正研拟修办法,将开放港澳专业人才在台工作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台居住183日以上,且最近1年每月收入逾基本工资2倍,即可申请定居。

陆委会表示,政府因应香港情势,持续就港澳相关法规范进行研议及盘点,并强化行政措施,以给予港人最实际的支持与协助,包括国发会「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已于110年7月7日修正公布,包括世界顶尖大学毕业来臺工作者无须具2年工作经验、租税优惠适用年限由3年延长至5年等,港人均可准用相关规定。

港生方面,教育部已研提「香港澳门居民来臺就学办法修正草案」,开放不具居留身分之港澳高中生来臺升学,预计今年或可顺利招生。

内政部业拟具「香港澳门居民进入臺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列居留效期届满后有1年寻职期,且在臺修读硕博士就学期间得折抵居留期间等规定,法制程序已在进行中,希能儘速实施。

另外,配合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之修法,政府研提「香港澳门居民进入臺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修正草案」,以解决现行专业人才来臺工作只能居留、无法定居的问题,将开放港澳专业人才在臺工作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臺湾居住183日以上,且最近1年每月收入逾中央劳动主管机关公告基本工资2倍,即可申请定居;相关法规的调整仍待完善配套措施后,由主管机关内政部正式发布生效。

对于上述修法内容,台大政治系教授左正东表示,要考虑的是,申请来台定居港人,是否需要放弃香港居民身分证?若需要,此项修订恐帮助不大,因许多香港人来台,或许只是暂时需要一个避风港,且要达到台湾定居的门槛也不容易,而因从薪资结构来看,香港也较台湾高出许多,未来有很大可能会返回香港,较少机率会为了申请定居在台,而放弃香港身分证。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近三年来,来台居留、定居人士确实有明显上升的情况。

由于陆配申请我国身分证需要放弃对岸国籍,对于港人申请来台定居,是否会有需要放弃国籍问题?经询问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他表示,香港是特殊状况,我方一直视香港是有别于大陆的第三地,所以申请定居的港人不需要放弃香港身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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