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私立德芳教养院日前发生虐待院生致死案件,监察院今召开记者会,纠正卫福部、苗栗县政府,并促请法务部督导检察机关妥予查明,以及请卫福部就身障机构的退场机制、研修法令等进行检讨改进。

监委王幼玲、苏丽琼、叶大华、王美玉今在监察院召开记者会,针对德芳教养院在110年7月29日发生3名工作人员以私行拘禁、殴打李姓院生,致其死亡案件,提出调查报告,并纠正苗栗县政府、卫生福利部,及促请法务部督导检察机关妥予查明。

王幼玲指出,德芳教养院长期以来,身心障碍服务专业人力配置不足,未依照法令比例晋用;104年至110年5月机构人力流动65名,人员受训时数不符规定;机构滥用约束带、殴打、禁闭等措施对待严重情绪行为的住民,苗栗县政府却未积极督导改善。

王幼玲强调,德芳教养院评鑑成绩不佳,苗栗县政府之辅导改善措施流于形式,肇生本案,核有违失;卫福部主办103年机构评鑑及104年复评,知悉德芳教养院诸多缺失,却未加强监督力道,凸显政府对身障安置机构之监督、查核及评鑑机制严重失灵,监察院通过纠正苗栗县政府、卫福部。

至于法务部方面,王幼玲称,德芳教养院林院长疑似知悉事发当天工作人员对李生施暴,且家属反映该教养院疑有巧立名目,违法收费,安置补助费用疑似未用在住民身上及募款行为帐目不清等情事,法务部允宜督促所属检察机关妥予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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