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视近期接连出包,连承接侨委会新台币1200万元标案制作的节目都号称「独家新闻」,外界质疑节目只在最后1秒才标注「侨委会广告」。侨委会今天表示,节目都有依预算法规定在片尾明确标示「广告」,且时间长达6秒。

侨委会以委外标案方式制作「全球侨爱、心繫台湾」节目,虽然华视投标金额只排第三,却以最有利标得标,且节目仅在片尾低调标示「侨委会广告」字样。遭国民党立委林奕华质疑以政府标案作大内宣,呼吁监察院介入调查。

侨委会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侨委会办理本案依据预算法第62条之1执行原则,在每一集影片片尾标示机关名称,并明确标示「广告」,标示大小与时间长度是依据影片制作专业考量及惯例,在最后15秒以跑马灯方式逐一列出制作团队及委托单位,中华电视公司监制与侨务委员会广告并列时间长达6秒。

侨委会指出,本案是叙述侨胞在世界各地贡献的故事,让国内民眾瞭解侨胞对台湾的支持,凝聚侨胞对台湾的向心力,共规划制作系列影片12集,每集影片长度约45分钟。

至于影片内容为侨民外交、急难救助及经贸链结3大层面,包含侨胞慈善、文化外交、侨胞参政、双边关系、国际参与、侨胞对国人(在海外)之协助、对台湾本地救助、侨生在台创业投资、侨胞协助连结当地、侨胞返台投资及侨胞人才贡献共11项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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