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台南黄姓男子要挽回与詹姓前女友的感情关系,但对方避不见面,他持刀闯入詹的家中被詹母撞见,他持刀杀死詹母,检方请求判处无期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考量黄男罹患精神疾病,依杀人罪轻判15年定谳。
去年3月25日上午7点多,28岁的黄男携带钢刀侵入詹女住处躲藏在楼梯间,詹母因上楼拜拜撞见黄男,而詹母之前曾反对他与女儿交往,黄男因思及此情而心生不满,持预藏之钢刀朝詹母左脸颊、左下颚、左颈部刺杀4刀。
詹母受创后转身往楼下逃跑,黄男仍不罢休,又持刀追击,朝她背后接续刺杀4刀,致她大量失血休克死亡;黄男杀人后逃跑至1楼,见詹女在场,他持钢刀抵住她颈部并强行取走其手机,恫称「这一切都是妳逼我的」,他逃离后遭警方逮捕。
黄男涉犯杀人罪部分,台南地方法院一审及台南高分院二审都认为,他犯罪情节及恶性非轻,所造成损害极为严重,他虽已坦承部分犯行,仍否认具杀人犯意,难认其具有悔意,但考量他罹患精神疾病,判刑15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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