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花钱请婚友社结识介绍相亲对象,认识了一名李姓女子,两人见面第二次,男子就送她现金3万8千元,第三次则见面吃水饺,但却遭女生嫌弃餐厅太逊,男子认为女方看不起他,一怒下传讯:「找黑道朋友天天到妳家站岗」等,遭李女提告恐吓罪并求偿20万元,台北地院审理后一审判男方拘役55天,但女方认为男方讯息让她心生畏惧紧接着又求偿,法院最后判赔3万元。
根据判决书,男方于108年11月3日,经某顶级VIP婚友社媒介认识一名李姓女子,男方对女方相当悉心仪,热情赠送李女3万8,000元、玫瑰花、月历、小毛毯、超商1000元之商品卡等物。
但是李女虽收下礼物,却多次婉拒与男方外出过夜提议,引起男方怒火中烧,于同年月7日凌晨0时52分许、8日凌晨1时2分许,透过通讯软体LINE传送「...我就打电话到你们自来水公司,我不想找我朋友黑道的,天天到你家门口去站岗,我讲的很不客气,所以给你时间解决...我想你这样子不做了,你人生就毁了...」「...然后你回台中,你不要逼着我到台中找上立汽车黑道的老大,大家讲清楚,我爸税捐处的,我台中有人,那...就看你自己要不要毁了你自己...」语音讯息给李女,女方吓得立刻报警。
法院开庭时,男方辩称:他和女方一共见3次面,第2次见面就给3万8,000元及吃饭,第三次见面吃水饺,女方竟然觉得吃的东西不是高级餐厅,然后就说没时间再和他见面,所以他当时很生气,怎么一给了钱,或是吃饭不是高级餐厅,他就不见面,他回家之后就发讯息给李女,希望她把钱还来,之后就不要往来。
台北地院一审依恐吓罪判男方拘役55天、易科罚金5万5千元定谳,李女又另提民事诉讼求偿精神慰抚金20万元。
法官审酌,男方虽辩称遭李女以感情诱使交付金钱,情绪激动下传送恐吓讯息,对李女进行恶害通知,导致心生畏惧精神痛苦,判决民事应赔3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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