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表演娱乐税新北市民要缴10%,在北市只要2.5%,新北市议员叶元之今在议会质询时指出,娱乐税在1942年开徵,当时农业时期,政府希望大家勤俭建国,避免消费、减少娱乐,但时代已经不同,要求不要在用课税方式「惩罚」民眾娱乐,吁新北市府分阶段调降。
叶元之说,当时课税有「寓禁于徵」的政策意义,但现在娱乐已经是大家日常休閒生活的一部分,政府甚至还鼓励大家看电影、艺文表演等经济文化娱乐,去年政府的振兴券还加发「艺fun券」
文化部也将在板桥火车站旁的特专三用地设立「国家级国家儿童未来馆」,到时候会有儿童文化体验馆、数位艺术体验馆,之后若有收门票,也要课徵娱乐税,根本与政府政策背道而驰。
叶元之说,双北是共同生活圈,但市民在新北从事娱乐活动,要缴比台北高的娱乐税,相当不合理,也与市府经济发展及推动艺文活动的目标相违背。以职业表演娱乐税来说,市民在新北要缴10%,在北市只要2.5%。
叶元之也说,课娱乐税的标准也很奇怪,财政部曾函释「职业性说书」要课娱乐税,是指「讲解书中意义或讲说评词、故事」,那这样各级学校或补教业者是否都要被徵收娱乐税,但同一函释是说举办「全方位成功经典讲座」并非说书,难怪网红博恩会说「适当包装即可避税」。
叶元之表示,去年新北市课电影院娱乐税400万、艺文活动74万、KTV3300万,金额不大,影响市府财源很有限,课税目的必须正当,不能用开源为由,去年中央政府超收4327亿的税,新北市应该争取中央其他的税源,而不是不愿意改革不合理的税。
财政局长李泰兴表示,税务要整体考量,娱乐税虽然占税收不高,但中央财政纪律会要求减税部分项目,需提出替代财源,会再回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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