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一名廖姓男子8年内3度酒驾,第3次酒驾骑机车逆向与汽车对撞,造成自己腓骨干开放性骨折、胫骨颈闭锁性骨折,经送医急救发现,酒测值高达1.12毫克。原本检方起诉廖男仅声请简易判决,但台北地院法官发现他是酒驾累犯,改依正常审理程序加重其刑,依公共危险罪重判他9个月徒刑、併科罚金15万元。可上诉。
2020年9月1日晚间9时至12时及2日上午6时,廖男先在新店住处食用私酿米酒炖煮的麻油鸡后,骑机车沿华潭街往直潭行驶。2日上午6时28分,廖男因逆向驶入对向车道,与赵姓女子驾驶的汽车对撞。警消获报将廖男送往新店慈济医院急救,经酒测酒精浓度竟高达1.12毫克,于是将他依公共危险罪送办。
法官查出,廖男早在2014年便因酒驾遭判刑6月、併科罚金5万元确定;2016年酒驾判刑8月、併科罚金15万元确定,这次已三度酒驾,依然未能记取教训,依累犯加重其刑。但考量他伤势严重且有悔意,以打零工维生,妻子刚怀孕又父母罹病,最后判刑9月、併科罚金15万元,如易服劳役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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