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一期、二期花生种植面积1万5000公顷,产量占全台7成,六月后花生将收成,若无立即烘乾,必须立即连晒7天太阳,但在大马路晒花生令用路人头疼,云林县府去年起协调乡镇市公所规画可晒花生的路段充当临时晒花生场,去年有3乡镇提供,今年有5乡镇申请109处路段可晒。

花生採收后须经过完整的乾燥,但农民近年找空地晒花生愈来愈不容易,偏僻的产业道路、宽阔大马路旁是花生农最爱,有些老农甚至在原地守夜以避免迁移和花生被偷,用路人虽能理解农人辛苦但感到困扰。

去年云林县府协调花生产地各公所盘点可临时充当晒花生场的产业道路、防汛道路、庙地,正式申请路权,排除交通安全疑虑,也让农民有合法使用权,去年共有虎尾镇、大埤乡、口湖乡提供。

今年则有麦寮乡施厝村、崙后村9处;崙背乡大有村、五魁村、丰荣村等27处;大埤乡联美村产业道路;北港镇番沟里至后沟里34处;虎尾镇顶溪里至芳草里39处,有需求的农民可询问公所及申请。

一名花生农表示,种一季花生要那么久,如果闷坏了损失很大,但每年晒花生都很头痛,曾经一倒下去就被指责「路是要给人走的,不是要晒花生的」,后来镇公所协调才没被赶。

云林县府农业处表示,公所找到合适路段后会请警察局协助审查,农民就可在该处放交通锥等临时用警示标志,晚间也须设置警示照明,提醒用路人注意避开。

县府表示,农民若没申请路权就晒花生可能涉及占用道路,若遭检举有可能会被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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