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少换屋族来说都会想透过「重购退税」来节税,而日前就有网友对此提出疑问,若达成重购退税,买卖过程中是否不用缴纳税金,甚至还能再拿回退税金额?对此律师也说明,若符合相关规范,确实可以有打折效果。

什么是重购退税?

重购退税简单来说就是指符合自住条件下,卖掉现有的房子,但后续又买新的房子,不管大换还是是小换大,都可以退税。

房地合一新制规定,「个人买卖自住房屋、土地,如果符合个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设有户籍并居住,且出售前1年并无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无论是先买后卖,或是先卖后买,出售旧房地与重购新房地两者,其完成移转登记日时间差距在两年内,均可申请适用重购退税或抵税优惠。」。

重购退税容易达成吗?

网友在脸书粉专《买房知识家 买房卖房拢滴+》发文请教「重购退税,它容易达成吗?」假设投资客低价购入预售屋,成屋后把房地合一税、土增税等费用都囊括在加价金额中,让买方埋单,两年内又重新购入,而新房价格高于原本卖屋的价格,是否不仅不用缴纳房地合一税,「甚至还可能额外再拿退税?」

买方是永远的输家? 钓出专业网友回覆

贴文引来专业网友回覆,「房地合一税本来就不是用来打房,这个税从一开始就是政府要来分一杯羹的,看起来打房其实只是政府作等着收钱」,他也指出盲点「要玩预售屋就是要快速移转,投资客哪有时间在那交屋设籍缴贷款,等到成屋买卖,不符合成本效应还要卡资金」通常不会这样操作。也有网友指出自由经济下,卖方把税金转嫁给买方,只要双方合意,也没有什么问题。

税金要打折 大前提是重购5年内须自住

据Ettoday报导,定恒法律事务所律师黄柏荣指出,依照《所得税法》第14条之8规定,不管是先买后卖,或者先卖后买,只要符合自用住宅重购退税相关规范,就可以让税金有打折效果。但要成立仍有大前提,即是重购5年内须自住,不能出租或有其他用途,亦不能移转,不然国税局将会追缴原退税或者扣抵的金额。

适用旧制还是新制 「取得时间点」作为判准

财政部赋税署网站说明,不论是先买后卖或者先卖后买,但凡买屋及卖屋时间在2年内,且符合所得税法有关自住房屋、土地之规定,就可以申请重购退税。而又依循出售的房地判断适用新、旧制。591房屋交易网报导,安桓地政事务所所长黄若盈表示,旧制与新制是以取得时间点做为判准,举凡是在105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或在103年到104年取得且持有两年内出售之房屋,都适用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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