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陆中共中央办公厅、大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并确保稳定就业生活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一视同仁,使得新落户人口与县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同时保障农民工等非户籍常住人口同等享有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大陆专家分析,该政策的发布,让农村人能享受与城镇户口的人一样的医疗教育,提高农村人口整体素质,这是城镇化的一个重要进程,对县城人口流失的现状会大大缓解。
此外,《意见》指出,还将全面落实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的责任,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
据新华社引述《意见》中指出,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县城作为示范地区重点发展,防止人口流失县城盲目建设。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增强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强化县城与邻近城市发展的衔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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