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9日公布首批2名酒驾累犯的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图取自桃园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官网/陈梦茹桃园传真)
桃园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9日公布首批2名酒驾累犯的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图取自桃园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官网/陈梦茹桃园传真)

酒驾新法今年3月31日起实施,桃园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于官网设置酒驾及拒测累犯公告专区,9日公布首批2名酒驾累犯的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呼吁民眾勿酒驾以身试法。

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明定公路主管机关31日起可公布10年内第2次酒驾累犯的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桃园市交通局日前挨批,全台酒驾死亡人数290人,高雄市34人最多,桃园市、屏东县有32人,名列前3名,遭要求铁腕执法摆脱「酒驾之都」恶名,今火速公布首批酒驾累犯名单。

交裁处指出,首批公告的酒驾累犯名单有2人,分别在桃园区、中坜区违规酒驾被拦查,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第1次酒驾,又在今年3月底、4月初第2次(含)以上酒驾被警方拦下开单,皆为累犯,符合酒驾新法10年内酒驾累犯须公告的规定,公布其无码照片、姓名、违规日、违规地点及违规事实。

交裁处说,因应酒驾新法施行,已于官网设立酒驾及拒测累犯公告专区,自2019年7月1日起算,10年内如又酒驾再犯或酒驾拒测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公告揭露驾驶人全名、照片等个人资讯,以抑制酒驾及悲剧发生。

处长张丞邦进一步说明,取缔开罚后无法马上公布累犯个资,民眾收到裁决书后1个月内可向管辖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提起行政诉讼,须等法定救济期间届满1个月,市府如未接获地方法院通知,认定裁决处分已确定才能公布。

至于酒驾累犯照片取得管道,张丞邦表示,考量不少人在监理站考照的照片已过时,已发公文请警察局在取缔酒驾时顺手拍照记录,以便若是累犯可公布。此外,裁决书上也有加注警语,加强宣导酒驾累犯会公布个人资讯,盼能达到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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