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陈姓男子酒后跟妻子吵架闹上警局,明明是请求员警协助将他就医,却情绪激动大呼小叫,逼得郭姓员警先将他上铐施以保护管束,方便消防人员将他载上救护车,不料陈男竟挥拳袭警,造成郭员手掌骨折提告。由于陈男至今未向郭员道歉和解,郭员建请法官秉公处理,台北地院11日依伤害罪判处陈男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2021年1月12日21时许,陈男在北市信义分局福德街派出所向员警表示,自己天冷不适又未携带口罩,希望员警协助联繫消防人员派救护车将他送医。但过程中,陈男不时咆哮,一名郭姓员警见他情绪不稳定,先对陈男上铐加以管束,以保护在场人的安全。

不料救护车抵达后,郭姓员警协助消防人员将陈男送上车,却遭陈男以上铐的双手攻击,两人一番拉扯推挤后,郭员手部擦伤、红肿及掌骨骨折,于是对提告。但陈男事后却反控,自己被警察打到无意识状态,郭员并非被他所伤。

法官根据派出所及救护车监视器,已明显证明是陈男先动手袭警。而郭员向法官表示,陈男如果道歉会愿意原谅他,但自己骨折负伤后2个多月才好,身为一个警察并不想遇到这样的事,一切请法官依法处理。法官最后认定,陈男从未坦认错误,以及向郭员道歉或达成和解,犯后态度恶劣,依法判刑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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