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会明天拟讨论后通过《国民教育法》修正草案,增订国民教育课程与教学辅导团成立与相关事项授权规定、修正校长遴选及聘任程序规定,并增订教师参加校长遴选,明定校长有不适任事实处理规定;增订无国籍学生入学规定、学校违反常态编班等处理规定等案。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上月11日排审《国民教育法》修正案,审查会中多名委员与教育部针对国民教育年龄是否向下调整、实验教育学费补助等19项议题进行讨论,经过一个上午的讨论,教育部才告知行政院会提出《国民教育法》修正草案,引发国民党立委林奕华不满。
教育部次长蔡清华于审查会多次致歉,坦承事先未做好沟通,并解释针对《国民教育法》修法讨论过程,部里跟行政院及其他部会对于修正条文有不同意见。
歷经一个月,行政院会明天将通过《国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教育部表示,此次修法增订国民教育课程与教学辅导团之成立与相关事项授权规定、修正校长遴选及聘任程序规定,并增订教师参加校长遴选,明定校长有不适任事实处理规定;增订无国籍学生入学规定、学校违反常态编班等处理规定等,相关细节教育部将于明天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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