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国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此次修法重点包括增列教师员额编制、强化常态编班及教学正常化监督机制、校长不适任事实处理及回任教师规定等,并增列无国籍学生进入学校就学的法源。

教育部表示为推动国民教育之政策及课程与教学相关事项,此次修法明定成立任务编组性质「课程与教学辅导团」及相关中心(如特教中心、原教中心、辅谘中心),各地方政府得就其财政状况秉权责设为任务编组或常设单位。

教育部审酌目前国民中小学每班教师员额编制系採每班固定教师员额编制,为真实反映教育现场需求,各地方政府得从「教师授课节数」满足「学生学习节数」为考量点,进而配置学校所需教师员额。

目前针对无国籍学生进入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就学未有相关规定,为符应儿童人权公约,并考量其就学权益,此次修法增列无国籍学生入学。

确保不适任校长的处理机制,增列公立学校不适任校长解聘规定。针对校长回任教师部分,增列有关校长不得回任教师的除外情形。

另外,配合行政院全球竞才方案,延揽及吸引外籍人才来臺工作及生活,并吸引本国籍境外优秀人才回国就业,规画设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设立海外揽才子女专班,其规画以「外接外转」为目标,弹性调整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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