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租屋黑市长年未解,立法院今审查《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修正草案,针对关键的租屋实价登录修法条文,因内政部认为此举将有造成租金上涨的疑虑,最终予以保留,连带相关罚则、检举保密条款等修正条文,也一併送党团协商。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审查《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修正草案,朝野立委所提出的修法重点,主要着重在「规范出租人负有申报登录资讯义务」、「租赁住宅服务业应申报登录成交案件实际资讯」、「「地方政府为处理住宅租赁纠纷应设调解委员会」等。

国民党立委曾铭宗指出,台湾租屋市场长期地下化,资讯透明度严重不足,不仅增加纠纷,更严重影响租屋市场的公平效率及承租人的居住安全,为导正市场乱象,该条例有必要予以修正,其中应特别规范出租人负有申报登录资讯义务,并赋予主管机关查核权,并设置检举及奖励机制;违反者,可依违法情状施以不同罚锾额度。

面对朝野质疑房屋黑市问题,内政部次长邱昌岳表示,推动租屋实价登录并建立检举奖励与罚则确实非常好,不过,考量目前租赁契约大多属于地下经济,未来实价登录后要如何稽查,不仅需要极高的人力、物力,如果租赁市场全面实价登录,是否将导致房东出租意愿降低、租金上涨及市场闭锁的问题,因此内政部倾向不推动实价登录。

由于内政部持反对立场,因此,针对曾铭宗所提关键的新增13条之一,要求出租人、不动产经纪业于订定契约日起30天内,应检同契约、文件向地方政府主管机关申报登录成交案件实际资讯,经审查会研商后,草案暂时保留,连带相关罚则、检举保密条款等修正条文,也一併送党团协商。

至于此次审查会初审通过草案,包括针对现行条文第十条,有关出租人于承租人迟付租金达2个月,经催告仍拒缴得提前终止租赁契约,额外增加「经订相当期限催告」仍拒缴后得提前终止契约的文字。

此外,现行条文第十一条,有关承租人得提前终止租赁契约设有「致难以继续居住」的前提,经审查会讨论后,也将该前提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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