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男子在桃园市新屋区经营废弃物清理厂,为节省合法处理无机性废污泥处理费用。勾结吴姓土石业者等人租下桃园市新屋区1块土地,将土石挖走后,回填废污泥。非法处理废污泥共约5万6823.8公吨,减省合法处理费用达4亿5千余万元,遭桃园地检署依废弃物清理法起诉。
检方去年4月接获民眾检举及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北区督察大队报称,桃园市新屋区后湖小段数笔地号之土地,遭人非法弃置大量无机性废污泥,立即指派国土保育专组检察官陈寧君指挥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三大队,结合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北区督察大队组成专案小组侦办。
检方调查,廖姓男子雇用薛男、温女为厂长、会计,为节省洗砂石时所产出无机性废污泥处理费用,竟勾结1间土石公司吴姓负责人等,在桃园市新屋区租下后湖小段数笔地号之土地,假藉整地之名,先开挖上开土地筛取可利用之土石,再非法回填堆置废污泥。专案小组3月8日搜索为止,估计非法处理之废污泥共约5万6823.8公吨,减省合法处理费用达4亿5千余万元。检察官已向法院声请扣不动产44笔。全案于日前经检察官侦查终结,将廖男等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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