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防疫险保单对居家照护的保户,如何理赔住院日额?寿险公会理事长黄调贵17日主持11家寿险公司总经理线上会议,各公司有初步共识,即居家照护且经医生问诊,开立清冠一号、Paxlovid与Molnupiravir三种药物者,保险公司将给付与住院日额等值的慰问金或关怀金,至于开立其他药物者,则回归各公司个案理赔判断。
由于开会前,公平会即关心是否违反公平交易法,所以黄调贵定调,此次会议是「讨论会」,不作结论,寿险公会亦不对外发布新闻稿。至于保险局要求寿险公会要讨论理赔实务准则或指引,目前寿险公会要与法务讨论,是否违反公平法。
11家寿险公司总经理,即国泰人寿刘上旗、富邦人寿陈俊伴、南山人寿范文伟、新光人寿黄敏义、台湾人寿庄中庆、保诚人寿王慰慈、远雄人寿赵学欣、元大人寿袁晓芝、康健人寿邵骏崴,中寿则是由首席执行副总许东敏出席。
会议主要讨论二题案,即居家照护者申请住院日额,方案一是除了居隔通知书、看诊内容外,要开立三种官方列为新冠肺炎专用药的清冠一号、Paxlovid与Molnupiravir,才算符合申请资格;方案二是只要有开立药品,即便只是一般症状缓解的药物,亦可理赔。
国寿提出第三替代方案,即为避免漫延到一般住院日额保单,此次防疫险给付住院日额部分,改用「慰问金」等其他名义,即并不在保单应理赔的范围,但寿险公司基于关怀保户,给付与住院日额同金额的慰问金。
但如何给付慰问金,还是回归药物认定,支持方案一标准的,约七家寿险公司的总经理,支持只要有用药都给付的仅二家公司,另有一家弃权、一家不愿透露选择的方案。
过程中,各家公司都有发表意见,且全程录音,目前就因有公平法的问题,仍不确定是否能列入理赔实务指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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