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萧姓员工追求女外包人员遭拒,多次跟随骚扰,除被依《社维法》裁罚3000元,台电也以萧涉及霸凌与性骚扰,连2年考绩丙等,但萧男不满女方偷拍他影像,反控女子妨害秘密等罪,但台北地检署认为女方是为求自保搜证,偷拍罪嫌不足,18日将女子不起诉处分。
据指出,萧男自2019年为了追求台电外包商女员工,多次送水果、邀女方加入他成立的LINE群组被拒,愤而辱骂女方「婊子、贱人」,还跟踪对方,女方认为遭骚扰,向台电申诉。
台电认定萧男霸凌、屡劝不听,决议记过2次,考绩丙,但隔年萧男故态復萌,女方再向台电申诉,台电2020年第二度调查时,萧男见到女子,骑车折返问她「要不要一起去爬山」遭女子持手机全程录影搜证。
事后萧男因无正当理由跟追行为,被被警方依《社维法》裁罚3000元,台电第二次调查亦认定萧男构成性骚扰,记过2次,连2年考绩丙。
萧男不满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台电惩处并求偿162万元,台北地院日前判他败诉,另萧反控女子3月6日未经其同意就拍摄他影像,涉嫌妨害秘密等罪。
检方调查后认为,萧与女子当时是在停车场,属公开场合,且女方是为求自保搜证,依罪嫌不足,将女子不起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