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萧姓员工追求女外包人员遭拒,多次跟随骚扰,除被依《社维法》裁罚3000元,台电也以萧涉及霸凌与性骚扰,连2年考绩丙等,但萧男不满女方偷拍他影像,反控女子妨害秘密等罪,但台北地检署认为女方是为求自保搜证,偷拍罪嫌不足,18日将女子不起诉处分。

据指出,萧男自2019年为了追求台电外包商女员工,多次送水果、邀女方加入他成立的LINE群组被拒,愤而辱骂女方「婊子、贱人」,还跟踪对方,女方认为遭骚扰,向台电申诉。

台电认定萧男霸凌、屡劝不听,决议记过2次,考绩丙,但隔年萧男故态復萌,女方再向台电申诉,台电2020年第二度调查时,萧男见到女子,骑车折返问她「要不要一起去爬山」遭女子持手机全程录影搜证。

事后萧男因无正当理由跟追行为,被被警方依《社维法》裁罚3000元,台电第二次调查亦认定萧男构成性骚扰,记过2次,连2年考绩丙。

萧男不满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台电惩处并求偿162万元,台北地院日前判他败诉,另萧反控女子3月6日未经其同意就拍摄他影像,涉嫌妨害秘密等罪。

检方调查后认为,萧与女子当时是在停车场,属公开场合,且女方是为求自保搜证,依罪嫌不足,将女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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