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指出,互亿科技之前因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报去(110)年第三季财务报告,核有证交所营业细则第50条第1项第1款规定之情事,证交所业公告自去年11月18日起,停止其上市有价证券在证券集中交易市场买卖,至111年5月18日已届满6个月,核有同细则第50条之1第1项第7款应终止其有价证券上市之情事,证交所已公告该公司有价证券自6月29日起终止上市。

证交所进一步说明,另依同细则第50条之1第2项规定,经证交所公告其上市有价证券终止上市者,倘于实施日至少8个营业日(6月17日零时)前,依规定补行公告申报前开财务报告,且无同细则第49条第1项第3款暨无第50条之1第1项其他各款规定情事,并检具相关事证向证交所申请者,得公告免除其终止上市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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