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男与林男不满小美在外放话,称两人对她言行不礼貌,在2020年12月间凌晨找她到KTV谈判恫吓,逼她签下悔过书及切结书各赔两人20万元,要求付包厢费3千多元才放人。台中地院依强制罪先后各判两男徒刑6月、4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2020年12月28日凌晨2时许,3人在中市1家KTV谈判,唐男两人言语恫称,还说要用双B车包围小美母亲上班的餐饮店,要求她签悔过书及切结书,除道歉外,并写下「下次不会乱讲话」,如有不实赔偿两人各20万元。

小美说,她是因害怕才写切结书及悔过书,由唐男口述内容让她写,警告还有下次的话,要凭切结书讨20万元,并要求要付包厢费才让她及陪同的友人离开;友人也说,她因害怕才付钱。

唐男并在2021年1月间拿切结书及悔过书还给小美母亲,要求补偿红包6千元,赖着不走,经双方协议,小美母亲交付2千元拿回切结书等。

唐男及林男都否认涉犯强制罪,辩称因很气她乱说话,才会要求立切结书,是要她不要再乱讲话、散播谣言,妨害他们名誉。

法官认定,两男要求签立切结书及悔过书目的是要小美不要再对外指摘足以妨害两人名誉言论,并非有意取得财物,且向小美母亲索款并未出言恫吓或威胁,唐男及林男涉案分为两案审理,各依强制罪判刑6月及4月,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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