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今天继续审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下午4点半,全案送出委员会,共36条保留 、11条行政院版通过,预计下个会期进入党团协商。

卫环委员会召委、国民党立委林为洲表示,今天保留的条文蛮多的,主要包括3大争议,提高禁菸年龄至20岁、加热菸开放与否、加热菸载具纳管等,仅有少数几个项目取得共识。

首先,针对行政院提出「禁菸年龄提高至20岁」,在场立委原本已达成共识,通过政院版本第16条。但林为洲表示,由于禁菸年龄提高连动很多条文,包括第47条的罚则,以及教育部推动 「无菸校园」,可能有些大学生已年满20岁,但在校园内仍不能抽菸,因此大家认为有必要再讨论,第16条改为保留。

第二项争议在于加热菸开放与否,目前行政院版本为「纳管」,但国民党立委林奕华等人提出电子烟和加热菸「双禁」,因此相关条文皆列为保留。林为洲认为,行政院态度很明显要纳管,之后朝野党团协商时,以行政院版本通过的可能性蛮大。

第三项讨论点在于,加热菸的载具(吸食器)是否要一併纳管。林为洲认为,菸品本身受管制、不能做广告,但载具可以公开陈列或广告,是不合理的做法;载具就是要拿来抽菸的,没有别的用途,应和菸品一样纳入管制范围。

今天会中也达成2项共识,包括「菸品不得公开陈列」,「如难以辨识消费者年龄,应主动要求出示年龄证明文件」。林为洲举例,目前超商将菸品摆在收银机后方的做法,等于变相广告,未来将进行管制,可能参照国外做法,消费者要购买时再取出菸品。

至于本次修法重点之一「菸盒警示图文面积由35%扩大至85%」,有立委认为85%面积过大、过于吓人,应参考国外做法,多数国家将警示图文面积订在50%,因此该条文同样列为保留,留待朝野协商。

《菸害防制法》今天完成逐条审查并送出卫环委员会,接下来会由林为洲召开朝野党团协商;受到疫情影响,本会期预计不召开临时会,因此预计下个会期才会进入朝野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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