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兄弟之争延烧,弟弟派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巴拿马长荣国际有限公司(EIS)本月10日召开股东临时会,股东张国明、张国政和张国炜共持股60%亲自出席,投票推选张国明为新任Permanent President(PP)合法,上周已向巴拿马递出申请文件,会积极执行PP权利。
张国明等3位股东强调,EIS创办人暨首任PP张荣发去世后,遗嘱执行人无权指派EIS的PP,股东张国华的选任不合法;爰依据EIS公司章程第7条第11项,3位股东召开的股东临时会程序完备、决议合法有效。
EIS委任律师黄福雄首度公开公司章程,反驳张国华委任律师陈锦旋宣称股临会当天被拒绝入场的说法。根据EIS公司章程第6条第18项,指派代理人之指派书及委任律师之委任状,应于会议前48小时送达公司。股临会以双挂号寄出开会通知书,张国华若不亲自出席,必须前2天送达指派书,依照章程,当天委任律师陈锦旋没有资格参加股临会;且张国华当天宣称该股临会违法不得召开,却又指派律师参加,岂不自相矛盾?
长荣集团的EIS是登记在巴拿马的闭锁型公司,共有5位股东分别是创办人张荣发及4位儿子,持股各20%。因为张荣发遗嘱诉讼仍在国内法院二审中,该持股被冻结。5月10日股临会选出新任Permanent President张国明,张国华以违反公司章程及会议召集程序及改选违法,不予承认;EIS委任律师黄福雄今天召开记者会,提出当天录影画面、会议纪录和公司章程,证明股临会程序完备、决议合法。
张荣发于2016年1月过世,张国华声称当时受4位遗嘱执行人推选为EIS新任Permanent President,张国明、张国政在场见证。唯张国明和张国政强调绝无此事,并指出也没有召开股东会,要求张国华提出会议纪录和签名佐证,否则涉及偽造文书。至于张荣发遗嘱的4位执行人亦无开会,更无推举张国华为新任PP之权利。张国炜表示,在今年5月10日之前,他从未接获EIS召开股东会或改选PP的通知,也不知道PP被变更登记,因此无从主张股东权利,张国华宣称是EIS的PP并无法律依据。
律师黄福雄也搬出EIS公司章程反驳张国华,根据公司章程第7条第11项,「若无 Permanent Director and Permanent President(此种情况以下称「原始管理终结」),当时在任之其他董事(若有),应立即召集股东会以选任新任 President(按:即 Permanent President)若董事未于原始管理终结后 14 天内召开股东会,任何股东均得召开此等会议。」
律师黄福雄指出,2016年张国华宣称其为EIS的Permanent President,明显违反公司章程,完全不合法,因此股东之一的张国明才会在今年5月10日召开EIS股临会,寄发开会通知书给所有股东,有持股超过半数的股东亲自出席投票,决议当然合法有效,张国明为EIS的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无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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