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险公会表示,有鑑于国内疫情变化急遽,为因应中央疫情指挥中心随时更新各项防疫措施,不断新增之各类实务态样,作滚动式检讨修正。针对通案性质问题,已作成例示建议;但因保单契约条款各异,对于未作成通案建议,即依各公司保险契约精神、公平待客原则,由各产险公司妥善处理。
已被产险公会列入「通案」的部份如「隔离补偿」─只要取得依传染病防治法第48条开立之「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个案接触者居家隔离书」即符合申请资格,也就是「陪同隔离」也可理赔;另确诊者,只要经医师诊断确定罹患保单条款约定法定传染病,就依保单约定定额给付关怀保险金。
针对「陪同居隔」,新安东京海上产险24日决定会理赔,另旺旺友联、泰安产及明台等产险公司也表示,若依传染病防治法第48条开立之「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个案接触者居家隔离书」即符合申请资格。
然有产险公司表示,「陪同居隔」在去年已经过金融评议中心评议已作出「不理赔」的决议,然而金管会在14日说「孩确诊+居隔单才理赔,现在又变成「陪同居隔」皆可赔,让业者无所适从。由于目前还有「陪同居隔」是否理赔的争议案仍在金融评议中心审议当中,将等待评议中心的裁决及理由,才来做最后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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