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骚扰防制法》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内政部表示,透过跨部会紧锣密鼓合作,推动子法研订、系统建置、警力增补、教育训练及对外宣导等,相关执法措施已准备就绪,同时加强对民眾宣导,接收正确法律认知,避免触法的可能。
立法院去年11月三读通过《跟踪骚扰防制法》,明定包括盯梢、要求约会、网路骚扰等八大跟骚样态,但行为须与「性或性别」有关,足以影响受害者日常生活。违反者最重可处五年徒刑,如携带凶器犯罪或违反保护令,且有反覆犯罪之虞,法院得预防性羁押,经公告后6个月后,《跟骚法》将于6月1日上路。
内政部明天将于行政院会报告「跟踪骚扰防制法施行工作整备情形」,内政部表示,《跟骚法》相关执法措施已准备就绪,亦搜集相关实务案例,让第一线执法人员熟悉操作程序,期使新法上路后,第一线受理人员能即刻上手。
根据内政部先前预告《跟骚法》施行细则草案,明定所谓跟踪骚扰,均为实施与性或性别有关的特定行为,违反被害人意愿,造成其主观感受不佳或心生畏惧;若有盯梢、要求约会等八大跟骚样态,将依个案各方面具体事实认定。
警察机关受理跟踪骚扰案件时,应立即派员处理,并转介相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依权责提供被害人保护服务措施。据悉,为让第一线执勤员警清楚认知跟踪骚扰防制法定义跟精神,日前各地警方已经加强教育训练。
罚则部分,实行跟踪骚扰行为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万元以下罚金;携带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犯前项罪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币50万元以下罚金。违反保护令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币3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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