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6日发布台财税字第11104501470号函释,预售屋红单交易自2021年下半年起禁止买卖,若有非法红单交易,则视同交易预售屋、比照适用房地合一2.0课税,且多数持有期间为2年内,将适用房地合一45%最高税率。

财政部也表示,若红单投资客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自动补报及补缴税款并加计利息者,可依税捐稽徵法规定免罚。若逾期仍未申报,国税局将裁处重税与税额三倍以下罚锾。

所谓预售屋红单为「预售屋买卖预约单」、多为粉红色或红色,因此俗称红单。若民眾看中一间预售屋,可先行支付承办代销业者10万元订金,即可取得一张红单,以保留想要的楼层户型约10天,双方可针对价格、建材讨论,惟部分民眾选择加价转卖红单给他人,直接获利出场,即为红单交易。

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预售屋交易、红单交易获利皆视为财产交易所得,以售价减除「取得价+成本」,剩下所得额计入个人综合所得课税,适用5%~45%综所税率。

随着实价登录2.0自2021年7月上路后,内政部明订禁止红单交易,预售屋则适用房地合一2.0税制,惟财政部与内政部近一年来未明确定义非法红单交易课税机制。

如今财政部与内政部经协商后定调,不动产业者与预售屋买受人签订预售屋预约单(红单)或预售屋正式契约,皆属于预售屋买卖关系而成立的契约行为,依民法规定皆有效力。若为2021年7月1日后的红单交易,应比照预售屋课徵房地合一2.0税制,以符租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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