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谢姓老翁被控对通讯行女店员摸屁股,被依性骚扰罪判刑4月确定后,竟反控女店员诬告,辩称是女店员突然跑到他身旁,伸手是「自我防卫」出手,台北地检署不信谢翁说法,27日将女店员不起诉。

谢翁去年1月5日下午,北市大安区某通讯行询问手机及申办门号合约问题,女店员为了确认合约内容,从柜台内走出去,站在谢身边解说时,突然遭谢摸臀部。北检依性骚扰罪起诉谢翁。

法官审理时,女店员当庭哭诉案发时她被吓到,有闪躲一下,因被向对方反应会被客诉,只能等他离去,才委屈哭泣。法官勘验调阅店内监视器,发现谢翁曾回头确认店内其他男店员不在后,才出手袭臀。法官依性骚扰罪判谢翁徒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确定。

但谢翁日前却反控女店员诬告罪,指称是女店员突然从柜臺衝到他身边,他被吓到,为了自卫而推开她,否认性骚扰,认为是女店员挟怨报復。

不过,检察官根据法院判决等相关事证,认定谢翁涉犯性骚扰罪被判刑确定,性骚扰女店员事证明确,不採信谢翁说法,将女店员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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