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立法院三读通过国务机要费除罪化,前总统陈水扁今天感慨表示,让他入狱的两个案子,蓬莱岛案平反等了38年;国务机要费案除罪等了16年。

1979年《蓬莱岛杂志》创办人黄信介因美丽岛事件入狱,陈水扁担任黄信介的辩护律师,之后陈水扁当选台北市议员,1984年另一位创办人黄信介的弟弟黄天福找上陈水扁担任《蓬莱岛杂志》社长,因刊出的一篇文章中谈到,时任总统蒋经国的英文秘书冯沪祥的论文「以翻译代替着作」,被冯沪祥状告诽谤。

1985年1月,杂志社发行人黄天福,社长陈水扁及总编辑李逸洋初审被判1年有期徒刑,并赔款200万元新台币。之后改判8个月徒刑,3人入狱服刑。民进党也在陈水扁等人服刑期间成立,促转会日前公布新一波平反名单,撤销14件不法案件,其中就包括蓬莱岛杂志案。

此案也被陈水扁支持者解读为文字狱政治迫害事件,拿来和2008年陈水扁涉嫌贪瀆入狱作对比,对于自己当年涉及的案件,先后被平反或修法除罪化,陈水扁今天针对本报记者的询问,低调表示,蓬莱岛案平反等了38年,国务机要费案除罪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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