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县罗东镇1名傅姓女子去年在房东不知情的状况下,雇用锁匠更换罗东镇公正路上一间套房门锁,并擅自入住,被林姓房东发现后,不但坚持不搬离,还称林才是假房东,真是做贼喊捉贼,林愤而报警处理,宜兰地检署以窃占案件侦查终结,认应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出,去年4月初,傅女意图为自己不法之利益,趁林姓房东不注意时,雇用不知情的锁匠,更换套房锁匙,并擅自入住;4月25日晚间9时许,林姓房东出门採买东西时,发现该套房怎么有灯光,房东请住在里面的傅女离开,但傅女坚持不搬离,房东愤而报警处理。
据警方及宜检供述中,傅女对此矢口否认犯行,辩称房子是弟弟、妹妹一起买的房子,邀请她来住,还指控林姓房东才是「假房东」,但经警方查证,房子确实是林姓房东所有,检方依刑法第320条窃占罪嫌,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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