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姓督察酒驾,在仁武区发生交通事故。(翻摄照片/高雄洪靖宜传真)
张姓督察酒驾,在仁武区发生交通事故。(翻摄照片/高雄洪靖宜传真)

高雄市警局一名三线一督察涉嫌酒驾,在仁武区开车自撞安全岛,酒测值超标。高市警察局立刻记一大过惩处并调降为一般专员职务外,年终考绩将考列丙等,强调并追究相关人员考核监督责任。据悉,因张姓督察今年2月调任到高雄,若是考核监督未满4个月,可免除惩处,但督察长仍自请处分记过1次,副局长也会被追究责任。

犯下「警察天条」的高雄市警局一名三线一张姓督察,5月30日晚间与友人喝完酒后,竟知法犯法,酒后开车,行经仁武区和平路二段发生自撞路旁安全岛,事情才曝光,酒测值高达1.0MG/L,事后市警局也祭出重惩,依《警察人员驾车安全考核实施要点》规定,记一大过惩处并调降为一般专员职务外,年终考绩将考列丙等重惩。

但不少基层员警议论纷纷,质疑负责监督责任主官管难道不用被惩处?由于张姓督察今年2月才刚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调任到高雄市警察局督察,根据《警察人员奖惩标准》第9条,考核监督未满4个月,可免除惩处。

不过,高雄市警察局仍依照《警察人员违法乱纪考核监督责任惩处基准表》规定,第一层主管考核人督察长叶明潭自请处分记过1次、第二层业管副局长赵瑞华也将被追究责任。

另外,针对高雄市长陈其迈曾宣示高雄市员警酒驾累犯记两大过原则,警局表示,这是针对酒驾累犯加重一次记2大过免职处分,针对警政署警察人员驾车安全考核实施要点规定,对非勤务中酒驾未致人死或重伤记1大过处分,该名张姓督察为初犯,酒驾行为发生后警察局也迅速召开考绩会。

比较起2019年雄市六龟警分局桃源分驻所张姓员警,是于备勤时公然饮酒,之后还驾驶警用巡逻车外出,结果不慎自撞山壁,酒测值高达0.79MG/L,才被依违反公共危险罪移送法办,之后考绩委员会以「言行不检」,一次记两大过将张员免职,强调两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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