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有美学的宜居城市,台中市长卢秀燕竞选时提出将制定「美学三法」,民进党多名市议员抨击,原本去年6月要公告实施的《市容景观自治条例》、《歷史街区活化再生自治条例》及《促进优化商区自治条例》,到现在一个都没完成,政见跳票。
卢秀燕表示,「美学三法」主要是为倡导人与环境永续共存理念,经相关单位研拟后,目前在促进优化商区方面是以自治条例规范,另歷史老屋再生、市容景观提升两部则透过要点方式规定,市府採用不同的法令型态做规范,与原本政策理念没衝突。
市议员黄守达、张耀中、王立任、林德宇、张玉嬿表示,美学三法在卢秀燕竞选期间到上任后持续提及,是由三部自治条例组成,但眼看市长任期仅剩半年多,原本的《市容景观自治条例》与《歷史街区活化再生自治条例》竟变成行政规则位阶的《市容景观提升执行要点》与《歷史老屋再生补助作业要点》,根本滥竽充数。
黄守达进一步说,唯一还是自治条例的《促进优化商圈自治条例》,现在经发局还在研拟中;「三法变两规」差的不只是法规位阶,还有对民眾的权利义务约束,三法沦为二规一草案,难道不是政策跳票?
法制局长李善植强调,市府法令订定,若涉及创设、剥夺或限制居民的权利义务等,应以自治条例;但若涉及机关内部组织、事务分配、业务处理方式等则以规则订定,美学三法是考量其规范目的及内容,才选择适合的法令型态。
经发局则说,《台中市促进优化商区自治条例》日前已召开过公听会,近日内将送市政会议审查,通过即可送议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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