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嘉义的曾姓男子,去年8月间驾车到新北市板桥区金门街,正在停等红灯时,疑因不满被另一辆机车超车,竟突然驾车斜切、停到该机车骑士前方理论,待对方道歉后才离开,没想到事后曾男接到罚单,他被检举并裁罚1.8万元且吊照半年,忿忿不平提起行政诉讼、欲找骑士对质,遭法院驳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该裁罚确定。

判决指出,曾男去年8月4日早上8点左右,驾驶小轿车经过板桥金门街,当时他正在路口停等红灯,未料,原本行驶在曾男后方的机车突然超车道曾男前方,引发曾男不满,竟也往前行驶一段路后,再以斜切的方式拦住该名骑士,曾男并摇下车窗与对方理论,最后骑士道歉才作罢。

原本以为事过境迁的曾男,事后竟然接到罚单,是该名骑士拿着行车纪录器拍下的影像提出检举,警方并依照骑士提出的影像,确认曾男座车确实以斜切的方式插进骑士前方车道,并将车停在路旁理论,导致后方车辆必须沿双黄线或以跨越双黄线的方式行驶,相当危险,监理单位因而对曾男裁罚1.8万元,并吊照半年。

曾男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他主张,事发时市后方的机车骑士先超越他,引发行车纠纷,他才会向前行驶35公尺后在路边停车,对方提出的行车纪录影像不完整,希望能请骑士到法院对质,并提出完整的影像,还原真相。

但一、二审法官都认为,骑士提供的影片确实显示曾男座车停在路边、与他人理论,此行为已严重危及用路人安全,且有引发追撞、擦撞等交通事故的风险,曾男违规事实明显,没有误判的情况,也无须与骑士对质,判决裁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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