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彰化的郑姓女子因故与李姓男友分手,之后住处门锁竟被人恶意灌入三秒胶,导致大门无法打开,经调阅监视器发现涉案者身形与李男相似,且事发时李的车子也在附近,怒而告李男毁损,但法官调阅监视器,认为犯嫌头戴安全帽且衣着无法辨识是李,判他无罪,可上诉。
判决指出,李男与郑女是前男女朋友,两人感情不睦分手,未料,李男竟在2020年8月9日上午9时许,驾驶自己的小客货车到郑女父亲位于彰化的住处,将快乾胶挤入郑家大门锁头内,导致门锁无法使用。
郑家人调阅监视录影器等资料,认为李男犯案,怒而对他提告,而警方调阅李男座车的车型轨迹纪录,发现事发时其座车确实在郑家附近,彰化检方依毁损罪起诉李。
法官调阅郑家门外的监视录影画面,果然看到一名身高约175至178公分、身材微胖的人,看似紧张的拿着东西在弄郑家大门门锁,但法官认为,该名男子头戴全罩式安全帽,根本完全无法辨识容貌,且他戴着安全帽又没有特殊之处,加上男子的穿着、身体外观都无特别足以辨识身分之处,无从证明该男子就是李男,判李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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