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詹姓男子骑机车半夜尾随骑机车的黄姓女子,在嘉义市民生公园附近抢夺黄女的皮包,黄女追逐,双双摔车,詹男捡起皮夹后逃逸无踪,遗留一顶安全帽,警方採DNA比对未果,今年初刑事局比对出詹男涉嫌,检方起诉詹男抢夺罪,法官判他8月徒刑。

住嘉义县现年46岁的詹姓男子,2009年6月27日凌晨1时45分许,骑机车行经嘉义市民生南路民生公园附近,看见骑机车的黄姓女子将皮包放在机车脚踏板上,认为有机可乘,尾随黄女,趁机伸手抢夺皮包得逞后骑车加速逃逸。

黄女不甘被抢走皮包,因皮包内皮夹存放1万元现金、金融卡及个人证件等财物,黄女也加速骑机车追赶,追到嘉油铁马道时2人都撞上中央分隔岛而摔倒,皮包内物品散落一地,詹男捡起皮夹后就落荒而逃,现场遗留1顶安全帽。

黄女报案,警方循线追查詹嫌未果,採集安全帽上的DNA送鑑识也未果,此案因而悬而未破,直到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今年2月16日刑生字第1110900269号鑑定书、勘察报告等结果出炉,认定詹嫌涉案,警方将全案函送嘉义地检署,检方侦办后依抢夺罪起诉詹嫌。

詹嫌于法院准备程序庭及审理庭上都坦承犯案,法官经查他先前已因抢夺案入监服刑1年多后假释,出狱后又犯此抢夺案,是5年内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属于累犯,犯性恶劣,依法加重其刑,判处8月徒刑。可上诉。

据警方指出,科技发达,现行DNA鑑识比对比早期DNA鑑识比对更为精密,而前嘉义市警察局长黄建荣曾指示全面清查未破悬案,可能因而让此抢夺案悬宕近13年后才揪出犯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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