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运局晚间澄清,针对今天有报导指出议员质疑臺北车站特定专用区C1/D1(东半街廓)土地开发案(即台北双子星,以下称C1/D1开发案)中,北市府以修正后的「臺北市臺北都会区大眾捷运系统土地开发权益转换原则」(下称权益转换原则)适用现在双子星开发案,待建造执照取得后才与开发商协商分配比率,无法预先精算评估市府权益,恐重蹈美河市案覆辙一事,北市捷运局澄清,C1/D1开发案在徵求投资人前,北市府已委托财务顾问进行分析以订定分配比例作为底价,并由投资人于徵选时承诺地主分配比例C1最低63%、D1最低50%作为投资契约书约定。

捷运局表示,至于依府颁权益转换原则规定C1/D1开发案权益分配评估作业,须待建造执照领得日办理,系因土地开发案尚须投资人于签约后与地主说明产品设计,并经由文资审议、环境影响评估及都市设计审议等阶段,其内容与投标之土地开发建议书之内容有所变化,因此须俟规划量体大致确定后,北市府方委托3家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及2家专业营建厂商等第三专业单位,进行鑑估价作业,待利市府与投资人进行后续权益分配协商,以充分保障公、私地主与市府之合理权益。

捷运局说明,有关报导提出投资人同时在开发建议书中,建议市府选取办公室与旅馆产权,再交由投资人回租管理,由于办公室位于台北车站周边已饱和,回租租金低于市价,有图利开发商之内容一事,北市捷运局澄清,C1/D1开发案区位选择属于权益分配协商一部分,并无投资人选择商场或市府仅可选择办公室之情事。

捷运局表示,就北市府现行区位选择的方式,基于通案及美河市纠正案的考量,原则上依权益分配比例分回不同种类的产品,惟权益分配协商时,仍须俟上述鑑估价作业完成并获得相关客观数据后,市府将于整体开发案之权益评估分析中综合考量。北市捷运局强调,C1/D1开发案未来权益分配协商过程,捷运局将秉公正公平、选取合适产品,以维护市府应有之权益。

北市捷运局表示,柯市长上任后策进革新作为,採公开透明角度主动提供报告书予投资人,减少双方歧见,并于徵求投资人基地时,已精进权益分配评估机制,并有效化解争议,在积极维护市府权益下,亦使投资人获得合理利润,创造地主、投资人、市府三赢之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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