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县蔡姓男子与黄姓女友分手,持续以电话、简讯要求復合,8日清晨酒后持警棍至黄女住处大声叫嚣并毁损其汽车、伤害黄女,警方获报将人逮捕,依跟骚法送办。
嘉义县警察局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蔡姓男子酒后到水上乡黄姓前女友家门前,持伸缩警棍毁损黄女的汽车,黄女出面制止时也被蔡男打伤,黄女哥哥见状立即上前用辣椒水制止,水上分局员警获报赶往现场将蔡男制伏。
妇幼警察队副队长张嘉琳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表示,4月时黄女就与蔡男分手,但蔡男一直要求復合,陆续打电话、传简讯,但蔡女都不理会,男子7日晚间多次以电话、辱骂简讯等行为骚扰,8日清晨酒后失控,出现砸车、打伤黄女的行为。
张嘉琳说,被害人不堪蔡男骚扰且心生畏惧,日常生活备受影响;蔡男持棍跟骚行为已触犯加重跟骚罪,最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币50万元以下罚金。
张嘉琳说,警方除依现行犯逮捕蔡男,并核发书面告诫,讯后依跟踪骚扰防制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移送嘉义地检署侦办并建议声请羁押,蔡男亦因刑法公共危险罪被通缉在案。另为保障黄女人身安全,警方已协助她向法院声请民事保护令。(编辑:唐声扬)11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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