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县救国团寄出存证信函,对龙潭游泳池狮子大开口,要求其管理单位四季泳会需在6月15日将建物腾空返还,并给付1029万余元的土地使用补偿金与建物租金。救国团表示,因四季泳会为经营者,缴交相关费用应该天经地义,希望该会能儘早进行协调,不然将採取法律行为。

龙潭游泳池的土地为1968年7月,在救国团仍属政府机构身分下购入,应属公有财产(县有财产),而宜兰县政府于2004年的更正会议中,因不知救国团身分已改变,误以为仍属政府机构,乃更正为救国团所有,至2018年3月县府发现该土地应为宜兰县所有财产,故在同年6月更正为宜兰县所有。

宜兰县政府教育处长王泓翔表示,虽然与救国团针对泳池土地还在诉讼中,但目前土地所有权登记为宜兰县政府所有,故县府依法得向救国团追讨,2018年5月至2022年4月的补偿金349万余元,第1次发函要求4月底缴纳,未收到款项,于5月再度发函,要求他们要在6月22日前缴纳完毕。

救国团表示,四季泳会原以提供青少年扶助基金1年为9万元当租金,待县府变更登记后,泳会就再没付过租金,加上土地所有权官司还在诉讼中,县府就要求缴纳使用补偿金,感到极不合理。

不过,救国团也寄出存证信函给四季泳会,指泳会占用龙潭游泳池建物与土地,要求在6月15日前给付土地使用赔偿金349万余元、建物租金693万余元,并将建物腾空返还,但四季泳会都不予理会。

救国团指出,欠债还钱应属天经地义,使用者付费很合理,如四季泳会还是不出面协调,将採取法律行动。四季泳会则表示,一切内部还在讨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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