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式连锁速食店黄姓女店长,因被公司稽核发现她不但帮店内洪姓员工补足基本工时,顶替洪男上班,时间长达3年外,自己溜班另请林姓员工帮忙打下班卡,公司愤而将黄女解职,并报警提告。台北地检署23日依诈欺等罪起诉黄女,另洪男、林姓员工则获缓起诉。
据指出,这家连锁速食店规定,工读生每周上班至少要20小时,正职员工则依《劳基法》规定每月190小时。
检方调查,黄姓女店长因店内洪姓工读生在外兼差,不足公司规定工作时数,2人商议后,由黄女用洪男名义打卡上班补足时数,洪男再依不足工时的薪水差额交给黄女。
去年公司稽核发现,因兼差只能上晚班的洪男,却从2018年间起,异常在清晨4、5时到店打卡,累计的时薪大约10万元,查出是黄女顶替上班,另发现黄女有时提前离店,请林姓店员帮打下班卡,立即将黄女解职并报警提告。
检方调查时,洪男、林姓店员认罪,获公司原谅,2人缓起诉处分1年,洪须缴交公库1万元,并接受法治教育,另黄女希望与公司和解遭拒,检方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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