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前董事长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妇,被检方起诉指控,安排旗下中华映管公司向大陆证监会签下19项承诺,换取收购大陆闽东电机,却未于财务报告中揭露,一审判决无罪,二审开庭林蔚山夫妇都做无罪答辩。庭后林蔚山坐轮椅被押解移送,他说司法要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处理。

林蔚山因挪用公司资产,不法获利13亿5267万多元,2019年最高法院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加重背信罪将他重判8年、併科罚金3亿元、追徵犯罪所得13亿元定谳,林蔚山入狱服刑中。

检方另案起诉指控,林蔚山、林郭文艷以及华映前总经理林盛昌、前财务长简永忠、汪志成共5人,涉嫌隐瞒台湾华映当年取得中国闽东电机75%股份,改名华映科技至对岸深圳证卷交易所借壳上市的过程中,签下19项不平等承诺的重大资讯。

今年3月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将林蔚山等5人判无罪,案经上诉,二审高院开庭,林蔚山认为检方上诉无理由、没有证据,希望高院驳回检方上诉;林郭文艷指出,她既无犯行也没有犯意,检方上诉确实没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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