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今(27)日召开「北能离岸风力发电计画环境影响说明书」专案小组第2次初审会议,经环评委员决议,开发单位应补充海缆上岸后连接陆缆穿越海堤及潮间带等施工方式,并补充说明缆线铺设对鲸豚的可能衝击,本案初审通过,并送大会审查。
离岸风电今年迈入第三阶段区块开发,总计13案送环评审查,由于选商收件将于8月底截止,开发案须在此之前通过环评初审才可角逐选商,包含今日初审通过的北能,目前已有7座离岸风场通过环评初审。
本案北能离岸风电场址位于台中市外海,基地面积188平方公里,离岸距离约35公里,最大装置容量1204MW,预定整体工期为3-5年。
开发单位北能离岸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处表示,风场范围已依经济部公告之「离岸风力发电区块开发场址规划申请作业要点」, 避开湿地、保护礁区、渔业资源保育区、重要野鸟栖地、中华白海豚野生动物重要栖息环境、中华电信海缆等限制区。
渔民权益暨环境永续中心研究员吴斐竣表示,作为离岸风场与渔业共存的措施之一,任两基桩之间应大于1000公尺, 保留渔业继续作业的可能性,北能风场既然承诺风场东南三角区域不布设风机,同海域的台中沨妙风场也应比照办理。
环评委员在会议中也指出, 陆缆虽然有避开环境敏感区域,但也建议迴避民眾活动区域;海缆上岸区块对鲸豚的衝击也应该加强;此外,相关渔业赔偿应补充细节,免得所有渔民都来申请,造成「撒钱打混战」的状况。
经环委闭门会议讨论,开发单位应补充说明缆线铺设对海岸防风林、鲸豚之减轻衝击对策,并补充海缆上岸后连接陆穿越海堤及潮间带等之施工方式;也应评估本计画及邻近风场于施工期间同一时间仅有1部风机打桩施作之可能性,本案经决议补正通过,送大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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