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一名男子因欲望难耐便买春,未料男子竟找上一名年仅14岁的少女,与其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因少女进行引产手术被医院通报,全案才曝光。南投地院审结,依妨害性自主罪,判男子4月徒刑,缓刑2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南投一名吴姓男子2018年9月间在汽车旅馆叫鸡,发现上门的女子为刚满14岁的少女小花(化名),但吴男仍与小花发生性关系,结束后交付对方1000元酬劳,直到小花发现自己怀孕,前往医院引产,经医院通报,全案才曝光。
南投地院审理时,吴男坦承犯行,但吴男明知少女未成年,智识薄弱,思虑欠佳,难以确实理解性交的意义,纵使已取得少女同意才发生性交,仍无法脱罪,考量其已与少女的母亲达成和解,具有悔意等一切情状,依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有对价性交行为,处4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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