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银表示,公司所有的「台中银行标章」、「台中银行TAICHUNG BANK及图」等注册商标,为公司指定使用于第36类的银行、信托服务、银行业务、保管箱寄存服务、保证、发行信用卡服务、融资服务、租赁买卖融资、融资性租赁、不动产租赁贷款、不动产租赁、不动产买卖、不动产经营管理等服务。

为建立企业识别形象及强调在地文化,台中银2007年6月已将「臺中商业银行」改为「台中商业银行」、简称「台中银行」,同时採用新式行衔字体全面更换所有营业单位招牌,建立企业形象,包括台中银行、台中银保经、台中银证券、台中银租赁及台中银投信5大事业。

台中银指出,近来发现有某不知名业者(查无公司或商号登记)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在台中市中清路二段826号使用近似公司上述商标的图样、企业识别形象及「台中房屋」(水湳经贸店)字样于招牌及门楣上,经营土地开发、不动产销售业务。

为避免消费者误认「台中房屋」为本公司关系企业或与本公司有任何关系,台中银特此声明,公司与「台中房屋」、「台中土地开发」、「台中建筑地产」、「台中银建经」、「台中联合地政」无任何关系,请消费者留意,免生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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