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2017参加陆综《极限挑战》第三季,事后没有收到应有的酬劳,让她所属的工作室提出告诉,官司缠斗4年拿回400多万人民币(约1700多万元台币)及违约金,而该被告公司近来又被新增限制消费令,申请人为林志玲持股的上海御葵影视文化工作室。
林志玲2017年参加陆综第三季《极限挑战》担任嘉宾,没想到参与2期录制后,却没有收到应拿的通告费,让她所属工作室「上海御葵影视文化」向元纯文化传播公司提出告诉,诉讼判决提到对方早收到东方卫视支付的400万人民币通告费,却迟迟未将费用支付给她,即便2018年与2020年寄送合约履行通知书告知,但对方却坚称未收到文件,不过法院最后仍判定林志玲胜诉,让她拿回积欠4年的酬劳。
虽然林志玲顺利拿回400万人民币通告费,也让她在大陆天价酬劳曝了光,不过近来被告的元纯文化传播公司又因此诉讼遭裁定新增一条限制消费令,让林志玲在大陆的演出价码再次引发关注,甚至有许多网友表示录2期节目就赚400万人民币,直呼明星赚钱真的太容易了,但也有不少粉丝护航,心疼她此官司缠斗长达4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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