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处说,经令限期改正而届期不改正者,主管机关可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经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届期不改正者,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修正重点如下:

一、要求游戏业者应揭露中奖机率

鑑于机会中奖商品或活动中奖机率公布与否,是影响消费者交易决定的重要资讯,亦容易衍生消费争议,爰增订业者应于官网首页、游戏登入页面或购买页面及游戏套件包装上,载明机会中奖商品或活动的机率;透过资讯充分揭露,强化消费者权益维护。

二、明定中奖机率的定义

为使应揭露机率的机会中奖商品或活动范围更加明确,爰明定中奖机率的定义,系指游戏内消费者付费后,取得机会中奖商品,或另完成活动设定条件始能获得奖项的机率。

三、明定中奖机率应揭露的范围

为保障消费者知的权益,明定机率揭露的范围包括「有提供直接或间接、部分或全部付费购买机会中奖商品或活动」,亦即,只要涉及付费购买,不论机会中奖商品或活动的形式如何转换、转换次数,皆应公布中奖机率

(一)直接:消费者付费后直接取得者。例如:消费者付费后抽奖抽到香水A(虚拟商品),业者应揭露香水A的中奖机率。

(二)间接:消费者付费后间接取得者。例如:消费者付费后抽奖抽到香水A,再用3瓶香水A合成1瓶香水B,业者亦应揭露合成香水B的机率。

(三)部分:若商品取得或活动参与需要付费,有部分费用必须由消费者支出。例如:拿钥匙开宝箱,道具宝箱可透过打怪免费取得,惟活动钥匙必须消费者花钱买,则宝箱取得商品亦应揭露机率。

(四)全部:若商品取得或活动参与需要付费,消费者必须负担全部费用。例如:拿钥匙开宝箱,活动钥匙及道具宝箱皆要花钱才能取得,宝箱取得之商品自应揭露机率。

四、明定中奖机率揭露的方式

为避免实务上业者以概括不明确的方式揭露机率(例如:很高、很低),爰明定机率应以「数字百分比(%)」方式记载,使消费者客观上更清楚瞭解商品或活动的机会中奖性质,以利消费者理性判断消费。

消保处提醒消费者,购买机会中奖商品或参与活动,不代表即可获得特定奖项;在付费购买机会中奖商品或活动前,应先确认该商品或活动是否清楚揭露机率,并详阅中奖资讯,避免衝动消费、过度投入金钱却无所获。

最后,消保处也呼吁游戏业者,诚实公布机率,充分揭露中奖资讯,营造友善游戏环境;所提供的契约应符合「网路连线游戏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如果不符合规定,经令限期改正而届期不改正者,主管机关可依消费者保护法第56条之1规定,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经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届期不改正者,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数字 #中奖 #活动 #机率 #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