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房屋集团趋势中心资深经理陈定中表示,在今年7月六县市囤房税上路之前,已有台北市、宜兰县及连江县实施囤房税,根据财政部资料,全台已施行囤房税的九县市,合计囤房人数约28.5万人,如果将草案仍在审议中的新北市纳入计算,十县市的囤房人数约36万人,占全台约800万屋主的4.4~4.5%左右,且各县市认定囤房族时,仅能针对在该县持有的房产数量来评断,故同一位囤房族,在各县市统计时可能会被重复计算,且部分多屋族不排除为公益出租人,因此影响人数有限。根据六县市地方政府的预估,今年囤房税上路后,明年六县市的合计房屋税收,可望增加约10~11亿元,对地方财政不无小补。

台湾房屋集团趋势中心执行长张旭岚表示,囤房税的课税范围以「非自住住家」为主,所以持有3户以内自住房屋的民眾,并非政策的加税对象,因此不须过于恐慌。而以新竹市持有五户的非自住屋主为例,单一间房屋税率从1.5%增至2.4%,若过去某间房屋税年缴1万,明年起就是1.6万,比之前多缴6成税金,摊除至各月,等于每月多负担500元,在置产族眼里仍是可承受之重,因此对于整体房市应该不至于掀起抛售潮。由于跨县市的非自用房屋,不在累计范围,因此不排除未来大户会朝多县市布局,分散风险,也降低税负。

陈定中表示,持有多户非自住房屋的纳税人,若欲规划节税,除了可将资产平均分散在家族成员名下外,也可考虑以「公益出租人」的身分来节省税金,因公益出租人的房屋税比照自用住宅,享有1.2%的优惠税率,加上近年租金上扬,出租房产的租金受益可期,对名下拥有多户住宅的包租公、包租婆而言,不失是囤房税政策下的双赢节税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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