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併购目的为扩大华南永昌证券之经营规模,提升营运竞争力等,预计併购后产生之效益为强化通路竞争优势,提升经营效益。
此次併购后续处理方式,包括支付併购对价之时间及方法等,将于营业让与契约书签订时,给付新臺币22,000,000元,取得主管机关核准函翌日起算2日内给付新臺币22,000,000元,于让与基准日翌日起算2日内给付新臺币22,000,000元。
此次併购之对价种类为现金,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丰农证券于民国78年设立,公司于台中市丰原区,仅总公司一个营业据点。
华南永昌证券指出,本次受让丰农证券全部营业权,不包含其不动产。华南永昌证券受让丰农证券之总价金为66,000,000元。上述交易价格,已委托外部独立专家及机构进行价值评定,并经高威会计师事务所蔡文精会计师评估,出具价格合理性之复核意见书,认为尚属合理,并无重大差异在案。
华南永昌证券于6月16日即公告,董事会决议成立「併购特别委员会」暨通过「併购特别委员会组织规程」,即是针对此次的併购。
6月16日的併购特别委员会新任者,包含许仁寿、卢阳正、简信男,简歷分别为华南永昌证券独立董事、华南永昌证券独立董事、台湾三洋电机公司独立董事。
依企业併购法第6条规定,公司于召开董事会决议併购事项前,应设置特别委员会,故公司于董事会决议相关併购案前即应设置特别委员会并进行相关之审议工作。另特别委员会系为因应併购案而设置,与董事会之任期尚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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