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敏表示,《晶片与科学法》由《半导体激励法》(CHIPS)、《研发与创新法》和《2022最高法院安全拨款法》三部分组成。从体量上看,除了引人关注的「晶片」部分提供542亿美元补贴促进美国晶片制造业和供应链安全,「科学」部分的研究与创新是占比最大的重头戏。美国将在未来5年为法案中的科技创新部分提供约1699亿美元,占比超过60%,不仅为关键和新兴技术的研发提供资金,同时也试图重塑美国的科技政策和创新导向。

郝敏称,推出《研发与创新法案》被美国两党一致认为是应对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法案设定了大手笔研发资助:美国国家科学基金(NSF)获得810亿美元;商务部(DOC)获得110亿美元;美国国家与标准技术研究院(NIST)获100亿美元,能源部(DOE)690亿……用以支持美国未来10年在人工智慧、量子计算、生物技术、先进材料等领域的科研创新和人才培训。

郝敏认为,在不断泛化的「国家安全」大旗下,美国近年的立法趋势和司法案例充分表明,美国在打击遏制科研领域所谓「中国影响力」和「智慧财产权威胁」方面不遗余力,且日益加码。巨额的联邦资金投入,使「保护研发成果免遭外国威胁」和「遏制外国影响力渗透」成为头等大事。法案花大力气「扎紧藩篱,竖起高墙」,为主要授权机构制定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极强的「科研安全」规则,多处内容充斥着意识形态偏见和冷战思维。

郝敏分析,该法案实施后,中美之间教育和科研领域的合作会面临更多掣肘和制度障碍,凡是申请联邦科研经费的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和科学家只能进行二选一站队。对此,中方要注意:

首先,提倡学术开放,保持基础研究和人文思想的国际自由流动,这是不少美国大学也在争取和坚持的。「中国行动计画」被迫取消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扩大化地限制中美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严重损害美国自身的科研创新能力。那些曾经「敢怒不敢言」的大学在遭遇多番调查时,也不懈地争取学术自由和高度自治的空间。

其次,深入研究法案的「科研安全」规则,高度重视实践中的合规风险。尤其需要加强对美国出口管制法律体系复杂多变的动态追踪,对于科研国际合作中,需要限制使用和获取的受控资讯、实验设备、技术资料乃至学术交流和论文发表,都要提高警惕,加强研判和管控风险。

最后,加强对科研交流领域和人才引进的法律合规监督与管理,加强吸引国际人才制度的规范化、透明化和国际化。尤其注重引才的双向合规要求和法律培训,提高科研人员的智慧财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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